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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绿色工业科技引领计划”重大科技成果和产品培育计划类项目的通知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关于《绿色工业科技引领计划》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重大科技成果和产品培育计划类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各学院、研究院、设计院、各有关单位的在岗在编职工。

  二、支持领域

  支持工业生物技术、新能源综合利用、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新材料制备与应用、绿色节能建筑与城市生态、文化创意产业、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产品质量工程、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创新项目。包括:

1、具有一定创新性、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的科技创新产品项目;

2、具备产业化条件、已通过中试阶段的创新性产品项目;

3、其它相关创新性产品项目。

  三、支持力度

1、2017年度支持项目8项。

2、每个项目支持资金总额度为20万元,分两年连续划拨,每年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具备完整的研发团队和持续研发能力。

2、重大科技成果与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重大科技成果与产品具有产业化前景并能在1-2年内实现产业化。  

4、具有明确的产品产业化计划与效益目标。

5、同一产品或研发团队(含成员)不得连续2年申报。

6、已申报项目且绩效评价不合格或列入失信名单者5年内不予申报。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人员进入湖北工业大学科技与产业处,下载《绿色工业科技引领计划重大科技成果和产品培育类》申报表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电子版申报书为准。

2、项目推荐

  各学院、研究院、设计院,各有关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各单位审核推荐后,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档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成果转化办,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7年5月5日17:00截止。

  六、有关要求

1、各申报主体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项目资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失信者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该申报主体的项目申报。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学院、研究院、设计院,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选拔推荐一批优秀科技创新产品项目。各推荐审核单位要加强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将在后期予以通报。

  七、联系方式

  科技与产业处鉴定  027-59750137  邮箱:36505053@qq.com

科技与产业处

2017年4月28日